项目概况
蕉城区赤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的现欢迎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 32 号现代传媒港1 幢8 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FND-******052
项目名称:蕉城区赤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
预算金额:19.79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7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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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项目预算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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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蕉城区赤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 |
1(项) |
197900元 |
否 |
197900元 |
2000元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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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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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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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1)时间:2025年11月22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 32 号现代传媒港1 幢8 楼
(3)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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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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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编号:FJSZFND-******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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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蕉城区赤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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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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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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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电话: 传真: |
******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 32 号现代传媒港1 幢8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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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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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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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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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1008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2幢3层
联系方式:范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小阮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阮
电 话: ******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