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沟帮子管委会备字(20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资金30%、其他资金7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沟广大街18号。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针对厂区原有2×80t/h+1×130t/h燃煤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对原有3台热水锅炉配套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锅炉废气的超低排放,主要技改内容包括:
(1)为满足锅炉供热系统超低排放稳定运行,需对锅炉本体及配套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2)对锅炉内部的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系统进行升级优化,提升其脱硝效率;
(3)新建三套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系统,以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
(4)拆除原有的脱硫塔并进行升级建设,同时对脱硫系统工艺进行改造,提高其脱硫效率;
(5)对脱硫系统的附属设施进行扩建改造,确保其与新工艺相匹配;
(6)对除尘系统及附属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其除尘效率,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超低标准;
(7)因超低排放导致的供热设备增容改造,包括对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以满足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的需求;
(8)对锅炉及除尘系统和脱硫脱硝系统的电气仪表控制进行升级,同时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升级,以确保数据准确性。
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7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2日(如遇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顺延。)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材料设备检验试验、预算、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业主验收及质量保修。通过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
(3)交付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或者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并且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用设备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收(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2)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的一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 月04日17:00至2025年06月11 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4.2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业务-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fwzn/moreinfo.html)。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7日9时整,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5.2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沟帮子镇富国社区904-376-7468(612、610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