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支流城镇尾水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南四湖支流城镇尾水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即将启动项目规划设计工作,资金来源省级及以上资金、县级配套,已落实。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南四湖支流城镇尾水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单位,招标人为 ******水务局(河长办)。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沛县境内。
2.工程规模:项目拟对一支渠、二支渠疏浚,长度共计5.38km; 管桩岸坡防护,工段长度共计10.56km; 河道生态修复,共计10.312hm2; 拆建罗大庄闸;拆建阻水桥涵等。总投资估算金额约:8974万元。
3.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概算编制,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全套电子版)。
4.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复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他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时间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程、规范要求。
二、标段划分
本次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三、基本要求:
1.招标控制价:60万元。
2.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在项目建设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自 2020 年 3 月 1日以来具有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行业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银行书面保函、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03944
******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 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 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 (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 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六、招标文件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5年4月14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8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八、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九、其他
1.本工程招标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后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查实后扣除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务局(河长办)
地 址:沛县沛公路2号
联 系 人:王 磊 电 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沛县孟桥社区三楼
联系人:徐玉玉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