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000G******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庆发改发〔2025〕15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匹配资金******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2.2 建设内容:新建DE100燃气中压管线6800米,新建DE100燃气低压管线21940米,新建DN20燃气低压管线 32910米,新建 DN15 燃气低压管线21940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6800 米、庭院管道21940米、立管 32910 米、室内镀锌钢管 21940米;新建入户软管、加装安全报警装置共计10970户;
2.3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2月31日,总工期:366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限期满为止。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32.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相关退休证明代替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3.3 项目组织机构除项目总监外,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 ”,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html)查询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 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
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11月21日08时 00 分至 2025 年11月28日0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及《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5年12月12日9时 0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建设局
地址:绥化市庆安县解放北路88号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街123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