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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居家安全智能守护服务 JSZC-320106-SNZX-G2025-022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SNZX-G2025-0224
项目名称:******居家安全智能守护服务
预算金额:119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下文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前期鼓楼区对纳入探访关爱对象的老年人口进行了智能监护服务需求摸排,现计划为重点老年人口提供毫米波雷达监护服务及AI外呼关爱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合计1197万元,单项限价详见下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项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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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单项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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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功能人存毫米波雷达监测服务 |
1150台 |
180元/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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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功能睡眠毫米波雷达监测服务 |
2000台 |
250元/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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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多功能毫米波雷达监测服务 |
9000台 |
310元/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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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I外呼关爱服务 |
1项 |
49.3万元/年 |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需平台开发部署、安装调试、交付验收,确保服务正常运行;(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次月1日起计算,共计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审前六个月内(2025年5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2025年5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2025年5月******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7.注:①前款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开标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5.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供。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鼓楼区山西路84号
联系人:郑科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李佳蓉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蓉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