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南郑区协税镇协税村设施蔬菜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南郑县-2025-00081
项目名称:2025年南郑区协税镇协税村设施蔬菜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南郑区协税镇协税村设施蔬菜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3,597.9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5年南郑区协税镇协税村设施蔬菜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403,597.9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南郑区协税镇协税村设施蔬菜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南郑区协税镇协税村设施蔬菜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7日至 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 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购买磋商文件。2.请参加投标的供应 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 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协税镇协税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6——******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协税蔬菜建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