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古水河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二期)(施工)于2025年11月18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变更。
一、澄清内容如下:招标文件第46页:“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二部分定标办法:团队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评标阶段的拟派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团队综合素质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8分;第三名得16分;第四名得14分;第五名得12分;若中标候选人的得分相同,则并列排名,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延。”资信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评标阶段的企业业绩和企业获奖的汇总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8分;第三名得16分;第四名得14分;第五名得12分;若中标候选人的得分相同,则并列排名,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延。”
现更正为:团队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评标阶段的拟派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团队综合素质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4分;第三名得8分;若中标候选人的得分相同,则并列排名,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延。”资信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评标阶段的企业业绩和企业获奖的汇总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4分;第三名得8分;若中标候选人的得分相同,则并列排名,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延。”
二、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不变。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备注: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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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