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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海南大厦商务形象升级二期项目(epc)

国机海南大厦商务形象升级二期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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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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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海南大厦商务形象升级二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机海南大厦商务形象升级二期项目(epc)(项目编号;HNZY-2025-32)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层公司展厅的建设: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先进的展示技术和丰富的展示内容,全面展示公司的发展历程、核心业务、技术实力和企业文化,成为公司对外宣传和交流的重要窗口。

完善公司大楼整体形象******集团国际会客厅相匹配的高端形象。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设计工期30日历天,(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批复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及缺陷修复。工程总承包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 180.00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8.00 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172.00 万元。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专项资质 (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信誉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

  (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各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国家、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含本数);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7)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联合体所******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8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活动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1日08时30分至 2025年08月07日 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现场购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7.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15层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06室
联系人:岳先生联系人:朱工
电话:******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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