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翁源县******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新江镇民光村、渔溪村典型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于2025年11月19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招标公告,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第28页: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10分)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规范认证证书、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 ; 1.企业获得其中5项证书的得10分。 2.企业获得其中4项证书的得6分。 3.企业获得其中3项证书的得4分。 4.企业获得其中2项证书的得2分。 5.以上认证证书均未获得的,不予计分。 6.本项最高得10分。 | 1.须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任一认证证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认证证书视为无效,不予计分: ①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 |
现在更正为: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10分) | 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投标人获得: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规范认证证书、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 ; 1.企业获得其中5项证书的得10分。 2.企业获得其中4项证书的得6分。 3.企业获得其中3项证书的得4分。 4.企业获得其中2项证书的得2分。 5.以上认证证书均未获得的,不予计分。 6.本项最高得10分。 | 1.须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任一认证证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认证证书视为无效,不予计分: ①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 ②认证证书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的。 |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修改。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