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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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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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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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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德市爱民路桐?I大厦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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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G318(山关-郎溪界)改建工程一标段交安智能信息化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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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DS-GC-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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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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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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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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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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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捌佰壹拾捌万柒仟捌佰柒拾肆元壹角壹分(******.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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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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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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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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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贾桂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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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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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4754、皖交安B18G0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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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何庆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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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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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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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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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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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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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公路海宁尖山段新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 工程第JAJD0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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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公路海宁尖山段新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及机电工程第JAJD0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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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公路海宁尖山段新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第JAJD0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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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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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丁家滩村委会北3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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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零伍拾万零伍佰捌拾伍元玖角整(******.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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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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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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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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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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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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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京************、京交安B19G03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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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王近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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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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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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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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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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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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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团河路(现状后查路-庞安路)道路工程照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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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团河路(现状后查路-庞安路)道路工程照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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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总工业绩::团河路(现状后查路-庞安路)道路工程照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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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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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维智汇港1幢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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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万零贰佰壹拾壹元陆角捌分(******.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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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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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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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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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周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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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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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苏交安B24G0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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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陆红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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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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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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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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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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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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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沪蓉高速公路阳山互通建设工程机电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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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沪蓉高速公路阳山互通建设工程机电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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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总工业绩:连霍高速公路吕梁互通工程施工项目LH-LLHT-JD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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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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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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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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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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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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