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2025GZ075鄢陵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许农业〔2025〕9号、许农业〔2******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Y2025GZ075。
2.2 项目建设地点:鄢陵县大马、马栏、只乐、望田、彭店、陶城、南坞7个镇。
2.3 项目概况:鄢陵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5万亩,其中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硬化道路61678m,新建桥涵214座、拆除平板桥108座,疏浚沟渠66982m、硬化沟渠10312.7m,新打机井及配套699眼、原有机井及配套17眼,埋设地埋线261964m,种植防护林9715株,地力提升及其它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8.70元。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7 工期:9个月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
(2)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本项目的统筹管理、工程资金往来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的相关手续及签署资料。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 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 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zy.xuchang.gov.cn/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
******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11.1 和 11.3”。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11.2”。
十、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按************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一、联系事项
******农村局
地址:许昌市鄢陵县花都大道西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农村局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信通国际D座四楼403室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374-****** ******
******农村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