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街道河周路(马家河-顺泰路)新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2312-330211-04-01-690910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镇骆东路388号 联系人:孙翠萍 电话:******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河清北路1156号博浪大厦1704室 联系人:陈工、林工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街道河周路(马家河-顺泰路)新建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001001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628.074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有限公司 | 9,067,868.00元 | 210天 |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陈莉萍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 ) | 符合要求条件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5-11-24至2025-11-24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线上 | |||||||
| 评标时间: | 2025-11-21 10: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二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住建) | 电话: | 0574-****** | |||||
| 来源平台: |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5-11-24 11:38: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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