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大数据应用中心 事前公示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大数据应用中心”相关的施工;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通服陕西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五)经审批的合作业务,并已签署协议的,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链捷招)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7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系人、电话:吴弘杰 029-******
采购人地址:西安市永松路10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日期: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