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时村2025年度食品加工厂存储仓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尉财谈判采购2025-150-1 | ******人民政府时村2025年度食品加工厂存储仓库项目 | 658847.62 | 658847.62 | 是 | 658847.62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建设地点:开封市尉氏县境内
(4)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人民政府时村2025年度食品加工厂存储仓库项目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信誉截图: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企业);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按开标程序解密响应文件。
3、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
(2)线下: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
******财政局413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