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磋商采购-2025-18 |
| ******公安局四所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汴通财磋商采购-2025-18-1 |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17号1号楼1单元20层2018号 | 2,464,872.27 | 元 | 评审总得分:89.05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公安局四所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 70日历天 | 郭斌 | 工程师 豫************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评委组长:邓鑫 其他评委成员:计勇 耿凤玲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
| 收费金额:26,648.72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 电话:037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公安局 |
| 地址:通许县上海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耿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
| 联系人:任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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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doc
******公安局四所楼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