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354
一、采购条件
受******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以下简称“使用人”)委托,******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使用项目为:******有限公司信宜市人民南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信宜市人民南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堤路、银湖西路、银湖东路、金湖东路人行道提升改造等;十九塘片区、到胜塘片区道路提升改造、雨污分流、三线下地、施划车位等;蒙村改造工程,包括建筑外立面改************居环境整治等。
******有限公司信宜市人民南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商品普通混凝土以及相关服务。
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区域 |
1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3000 | 信宜市人民南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
2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500 | |
3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3000 | |
4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4000 | |
5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1500 | |
6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1000 | |
7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000 | |
合计 |
| 14000 |
| ||
说明: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响应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每批商品混凝土发货时间以买方发货通知单为准,并按约定时间准时送达工地现场。
5、交货地点:信宜市人民南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响应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商品混凝土检验主要性能指标最低要求,以国家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1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24)?为准,其他指标各类标准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以高标准的要求为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7、其他:
7.1 计量方式:以“立方米(m3)”为计量单位。结算数量以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7.2 货款支付方式:先货后款。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A)=信息价(B)*(1 固定浮动率(C))*(1 税率) 特殊混凝土加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7.3付款方式:
******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供方凭需方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4日前到需方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以上单据份数由双方约定)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7.3 .2.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需方于结算后次月15日办理本期结算款80%的付款手续;需方于结算后第3个月10日再办理支付本期结算款17%的付款手续;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直至扣到30万元为止。超过30万部分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银行转账支付。
7.3 .3.质量保证金:按照需方本期应付结算款的3%暂扣,质保期(12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7.3 .4.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材料款,供方予以谅解,保证正常供货,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解决资金支付问题。
******银行承兑汇票,并自行承担贴息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至少一份2022年至今C30商品混凝土经过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2、本次询比采购不收取标书费,有意参加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标书: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比采购项目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采购网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阳光采购网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请登录******,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录阳光采购网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审核完成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
4、供应商注册及阳光采购网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专属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专属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
联 系 人:刘瑶
电 话:******
电子邮箱:******
使 用 人:信宜市人民南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信宜市中兴四路城市时代广场201号
联 系 人:冯信
电 话:******
电子邮箱:******4@qq.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渠 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方 式:常用通讯工具(如电话、微信等)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办公室(0871-******)提出投诉。
******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