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纬四路、振业路改造提升工程 A************001001 | |||||||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0日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 | 陈阿根 |
浙************,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120 | / |
2 | ******有限公司 | ****** | 陈兴进 | 浙************,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120 | / |
3 | ******有限公司 | ****** | 陈琳 | 浙************,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120 | / |
4 | ******有限公司 | ****** | 卢凤萍 | 浙************,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120 | / |
5 | ******有限公司 | ****** | 陈君 | 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合格 | 120 | /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标内容 |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技术标评审内容⑦技术标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内容缺项的(项目负责人无法参加答辩的,不视为无效标); | 已线上及电话询标确认 |
2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标内容 |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技术标评审内容⑦技术标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内容缺项的(项目负责人无法参加答辩的,不视为无效标); | 已线上及电话询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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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标内容 |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技术标评审内容⑦技术标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内容缺项的(项目负责人无法参加答辩的,不视为无效标); | 已线上及电话询标确认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梁亦亮 | 联系人 | 陈工 |
地 址 | 长兴县和平镇 | 地 址 | ******街道金江大厦420室 |
电 话 | ****** | 电 话 | 0572-****** |
备注 | 本次公告排名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以不排序的方式(中标候选人排序按企业名称第一个字笔画由少到多排序,第一个字笔画相同的,根据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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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办公室 电话:************服务中心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