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城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1、本项目提供的招标初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中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中水工程的施工内容,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均为市政雨水、污水、排水管网铺设、修复等工程;然而招标文件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业绩,业绩牵引指标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 1.5 米”;业绩牵引指标超出了项目施工内容,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径要求及单项合同额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即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75米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牵引指标为系统模板自动生成,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需求,业绩满足“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或雨水或排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75米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要求即可。单项合同额业绩指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本项目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仅涉及雨水、排水管道,但业绩要求污水及中水管径管道,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排水工程或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水管道工程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75米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牵引指标为系统模板自动生成,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需求,业绩满足“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或雨水或排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75米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要求即可。单项合同额业绩指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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