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401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5]0404
******有限公司专用通信设备研发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范围:新建建筑面积约14000㎡,包括1#生产车间、食堂、门卫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为地上建筑,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3140㎡,最大单跨跨度24m,最高高度14.5m,最高层数 3 层,最大基坑深度约2.0米。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4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6月28日 至 2027年03月2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须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国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1门506-11
邮政编码:300453 联系人:温小伟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明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300060 联系人:杨晓彤、王洁、常柳、周倩、常珊、孙亚萌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5年04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温小伟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1门506-11
******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有限公司专用通信设备研发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11-120316-89-01-368499、津开审批〔2024〕11139号、1168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6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6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6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受******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16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有限公司401室,携带1、投标关注确认截图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法定代表人:董国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1门506-11
邮政编码:300453 联系人:温小伟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明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300060 联系人:杨晓彤、王洁、常柳、周倩、常珊、孙亚萌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5年04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温小伟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4号楼1门506-11
******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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