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濮王产业园道路交通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E******80D******001 | ******公安局濮王产业园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 ****** | ****** | 是 | ******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地点:范县境内;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要求。;
5.5工期:合同签订后40内完成
5.6标包划分:1个标包
2.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 ,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可不再提供);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2、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 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3、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操作手册见:******/puyang/content?infoId=************&c hannelCode=H701001。
4、代理费收取标准:标代理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向中标/成交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