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CT-2025-ZF014
******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于“付款方式”及“评标办法”变更,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现变更开标时间。1.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在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变更为: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在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开标。2.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变更为:项目服务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3.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方法,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优秀10分;内容良好7.5分;内容一般5分;内容较差2.5分。缺项不得分。”变更为:“技术部分评分方法,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严谨、具有针对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得10分;包括但不限于(1)垃圾自燃,火灾事故;(2)垃圾坍塌,坠落事故。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扣2.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内容缺失、内容相互矛盾、内容简单、不满足采购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全部缺项不得分。”请已报名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0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办事处益津北路金帝嘉苑底商4-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净涛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CT-2025-ZF014
******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于“付款方式”及“评标办法”变更,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现变更开标时间。1.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在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变更为: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在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开标。2.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变更为:项目服务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3.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方法,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优秀10分;内容良好7.5分;内容一般5分;内容较差2.5分。缺项不得分。”变更为:“技术部分评分方法,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严谨、具有针对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得10分;包括但不限于(1)垃圾自燃,火灾事故;(2)垃圾坍塌,坠落事故。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扣2.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内容缺失、内容相互矛盾、内容简单、不满足采购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全部缺项不得分。”请已报名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0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办事处益津北路金帝嘉苑底商4-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净涛
电 话:******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