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镇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1)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近期2.5万m3/d;远期5.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A210工艺 高效沉淀池 滤布滤池 紫外消毒。本项目预处理、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土建部分按远期5.0万m3/d规模一次建成,设备按近期规模2.5万m3/d安装;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及后续深度处理系统按近期2.5万m3/d规模建成,预留了远期扩建用地。配套建设进场道路:468.82米。(2)主干管衔接工程:新建污水主管衔接管道,长度约3.1km,管径为DN500~DN1000。项目概算总投资18576.91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19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严富继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高云霞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01001 |
| 标段名称: | 镇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26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10 09:30 |
| 开标地点: | (镇雄)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840.4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原材料检测、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交钥匙工程)。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拟派人员须为本公司职工,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或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人员须为本公司职工,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或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的函》,自2025年10月13日起,凡参与昭通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的企业,无需再通过邮件或其他任何方式申请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各投标企业实名登录“信用中国(云南)”、云南政务服务网站,免费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省外企业可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信用中国相关属地下载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信用中国(云南)”下载的专项信用报告。(投标人将专项信用报告编制进入投标文件即可)。(施工企业提供)4、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施工企业提供)5、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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