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河市环卫设备更新及生活垃圾收集中转项目(设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四季清扫车(大)等(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沙河市环卫设备更新及生活垃圾收集中转项目(设备);
2.1.2 项目概况:沙河市环卫设备更新及生活垃圾收集中转项目(设备)内容包括:雾炮车(中);洒水车(小);洒水车(大);四季清扫车(大);重型自卸货车;重型浇水专项作业车;小型便道清洗车;电动三轮车;垃圾挂桶三轮车;垃圾桶清洗车设备;工具车;配套(厢式)垃圾电车;压缩泊位(垂直压缩设备);高压喷雾降尘设备;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XBDZ型轴流风机;自用比例泵;超声波液位计;配电柜AP1;视频监控箱;高压冲洗设备;充电桩;果皮箱;垃圾桶。
2.1.3 供货安装周期:按照甲方需求分批供货。
2.1.4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2 招标范围:沙河市环卫设备更新及生活垃圾收集中转项目(设备),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任一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1 00:00:00至2025-11-2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7.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7.2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淮路其 03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唯一 03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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