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安县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旧楼拆除及基坑支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汇源商贸城1单元9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B-2025-066
项目名称:镇安县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旧楼拆除及基坑支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4,750.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旧楼拆除及基坑支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4,750.4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84,750.4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 旧楼拆除,基坑支护,三通一平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84,750.4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旧楼拆除及基坑支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旧楼拆除及基坑支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银行证明材料);(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镇安县汇源商贸城1单元9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汇源商贸城1单元9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汇源商贸城1单元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zcdservice/zcd/shanxi/);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卫生院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米粮镇正北方向12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东环路土地局家属院2幢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张先生
电话:****** ******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