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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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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绩溪县家朋乡家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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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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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祥和明苑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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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绩溪县家朋乡(大岭湾)集中安置区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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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X-GC-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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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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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笔画数量顺序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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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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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泉东路20号;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总部基地31号3楼402(江宁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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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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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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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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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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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严冰;施工负责人:朱应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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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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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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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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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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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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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智谷H栋人才科技赋能中心建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龙泉市粮食局宿舍及公园路沿街东西两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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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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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奖项:******幼儿园获江苏省第十八届室内装饰设计大赛二等奖(2023年12月);2、汉源?金陵山水酒店室内设计获江苏省第十七届室内装饰设计大赛二等奖(202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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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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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会山路8号;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南段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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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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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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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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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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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叶世碧;施工负责人:程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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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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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4;皖******4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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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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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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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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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花溪区思杨路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一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2、清镇市戈家寨水库移民集中安置房代建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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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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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奖项:1、观山湖区上枧安置房项目1-12#楼(装配式建筑结构深化设******小学获2022年度贵州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三等奖(2022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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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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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环城路37号;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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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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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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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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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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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吴俊;施工负责人:汪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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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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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625;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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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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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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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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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NO.2022G56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2、赣榆苏海滨河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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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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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奖项:1、新纬壹国际生态科技园(2011G68一期项目)产业园BC区被评为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设计一等奖(2023年3月)2、镇江苏宁广场被评为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设计三等奖(202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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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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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2、安徽忠冠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提供的社保材料与其不符,否决其投标; 3、******有限公司联合体协议书未盖章,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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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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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易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 二、******管理局******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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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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