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阳县锦屏镇崔村供水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宜阳政采磋商(2025)0114号-1 | 宜阳县锦屏镇崔村供水工程 | ******.29 | ******.29 | 是 | ******.29 |
宜阳县锦屏************税务局、烟农协会、教堂等设置水表井外,其余每个入户管由De25管道引入后均设置一水表井,内设DN15的加密阀、水表、闸阀、止回阀各一个,每户水表井后各留De25给水PE管2m。(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设计图纸)。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2.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