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半边街十号 | 1,168,000.00元 | 95.3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餐饮服务 | ******公安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本项目履约时间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段在合同中约定;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鹏程(采购人代表)、虞熙娅、张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银行账号:************3437。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监督电话:0834-******;
3.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25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楼2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N******************001)-文件集.zip******有限公司).pdf 附件: ******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