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承接“省十六运”部分场馆建设、改造、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EPCO)(二次)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 EP-SZGC******-重1
******有限公司承接“省十六运”部分场馆建设、改造、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EPCO)(二次)
******有限公司承接“省十六运”部分场馆建设、改造、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EPCO)(二次)
******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单位):******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建安工程费率(含勘察设计费)为 98.00 %、运营费:******.00 元/年(区全民健身中心******.35元/年,市体校994117.65 元/年)(约******.00元)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费率、固定单价
工期:(1)建设工期(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2)运营期暂定:3年(不含建设期)。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曹高军
质量标准(如有):(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改造及新建赛事场地通过招标人委托的专家组和“省十六运”专家组验收。(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4)运营服务要求:确保运营场馆内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学、训功能运行及各项赛事要求。
履约变更内容(如有):/
实际履约期限(如有):/
履约信息(如有):/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合同完成日期:202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