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BOT(建设-运营-移交)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州发改审(2025)61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1)资本金: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暂约3522.42万元,由特许经营者按100%比例筹集(2)债务融资:债务融资约******************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特许经营项目,具体实施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2.2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7081.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3090.47万元,设备购置费9597.88万元,安装工程费299.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96.83万元,预备费1246.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0万元;
2.3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1120㎡,建设生活垃圾水解资源化处理设施1处,设置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3台40t/d 的生活垃圾水解反应釜(共6台,5用1备),建垃圾接收、储存及上料系统、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亚临界水解反应系统、筛分干燥造粒系统******消防、供电、围墙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2.4 建设地点:本项目主要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丰乐工业园;
2.5 资金来源:
(1)资本金: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暂约3522.42万元,由特许经营者按 100%比例筹集;
(2)债务融资:债务融资约******银行贷款或通过其他合规的方式筹集;
2.6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上限为4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8年;
2.7 招标范围: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期内,由特许经营者自行投资对肇州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咨询、设计、建设、运维,对生产的产品自行进行市场化销售。特许经营期满,将项目资产和设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
2.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 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连续3年(2022年-2024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财务状况良好,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被冻结、被申请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金额与自有资金的合计不低于本项目的总投资的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必须均符合本以上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 年1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方式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改革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招 标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肇州县肇州镇和平街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8号3层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