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农村供水工程-53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原101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项目:义县农村供水工程(标段名称:义县农村供水工程-53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原101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监理)(招标代码:************49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 11 月 20 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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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评标情况(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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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449100.00 |
合格 |
304 |
8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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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448350.00 |
合格 |
304 |
7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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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449500.00 |
合格 |
304 |
69.21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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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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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国平 |
徐伟 |
黄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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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1 |
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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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28) |
(******24)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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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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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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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要求1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乙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乙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义县******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义县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