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松山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县松山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 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4.2危大工程清单”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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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
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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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2)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1)悬挑式脚手架工程;(2)高处作业吊篮;(3)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1、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2)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1)悬挑式脚手架工程;(2)高处作业吊篮;(3)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5、危大工程清单5: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2.本项目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进行修正,请各投标人至附件处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3.本项目招标人的“联系人:陈先生,电话:******”修改为“联系人:俞先生,电话:******”。
二、 答疑部分
1.问:控制价存在空清单即工程量为0,请招标人删除。
答:招标控制价仅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投标人仍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自主报价。控制价中部分项目工程量为零,不影响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请按所提供清单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与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有关危大工程清单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一、修改部分”第1点。
3.问:弃方运距按3Km计入,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招标阶段设定“外运运距3KM”,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确定方案,自主报价。本项目将严格遵循闽建〔2024〕9号文规定,在工程最终结算时,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将根据实际发生距离据实办理结算。请贵方知悉,并可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原则。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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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