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龙栖路南侧、兰州路东侧地块土壤检测项目
询价公告
一、报价人须知:
******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海陵区龙栖路南侧、兰州路东侧地块土壤检测
3、标段地址:泰州市
4、招标内容:对海陵区龙栖路南侧、兰州路东侧地块进行土壤检测并出具报告。
5、开标时间:2025年11月 25 日09时30分
6、开标地点:泰州市泰湖地产一楼开标室(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
7、开标约定: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需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如出席开标会迟到,或未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签到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录,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8、本次招标活动为我公司自行组织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二、询价要求: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采需求;
(2)具有CMA资质的检测能力;
(3)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环境检测专业)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截止递交报价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集团系统内被列入不良投标行为名单或违反相关规定限制投标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服务期:30日历天。需完成本项目检测并获得生态环境局部门出具的环保意见函及自然资源规划局部门的认可。
3、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三、询价文件发放
1、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止;
2、询价文件领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将海陵区龙栖路南侧、兰州路东侧地块土壤检测项目报名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扫描发送至邮箱******(截至2025年11月24日17:00时);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以上资料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询价文件会以电子档形式发至报价人指定邮箱。请报价单位领取询价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询价文件之日起2日内向我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负。
四、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投标报价的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总价,若投标报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2、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控制价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报价人应综合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中标后,报价人由于考虑不周、漏报、少报而要求追加报价将不会被招标人接受。
3、报价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谨慎报价。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完成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出具符合招标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可且满足地块上市要求的由生态环境局部门出具的环保意见函,提供符合招标人财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密封递交,并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函;
6、其他材料(如有)。
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只需一份正本。
七、定标办法
经评审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价的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以此类推。
八、其他要求
1、潜在报价人中标后不管以何种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如有)和冻结其投标资格。
2、报价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潜在的风险,若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报价失误或低于成本价等原因不履约或影响工程推进,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和冻结其投标资格等处罚。造成招标人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3、开标时投标单位或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应作流标处理。若第二次招标,投标单位或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可直接转竞争性谈判(有效投标人为2家)或者独家议标(有效投标人为1家)。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23-****** 、******(手)
邮箱:tzsjtcyj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