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有限公司环卫车采购项目——8T转运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FCG******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环卫车采购项目——8T转运车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条技术响应中:“注:投标人针对本项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投标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1、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为准评审,若《投标响应偏离表》与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评审;2、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偏离表》为准评审。”更正为:“注:投标人针对本项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1、标“▲”技术参数以工信部公告目录为准,须提供与所投车辆品牌、型号完全对应的工信部公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清晰体现对应核心参数),且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未按要求提供该证明材料,或与工信部公告内容不一致,该带“▲”项参数视为不满足要求,对应评审项不得分。”2、未带“▲”项技术参数以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以下简称“响应表”)承诺为准 。响应表须逐项列明对未带“▲”项参数的响应情况,且响应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未提交加盖公章的响应表,或响应表未完整覆盖未带“▲”项参数,视为未对相关参数作出有效响应,对应评审项不得分。技术参数不得虚假响应,如经查实,将予以取消中标资格,并提交财政监管部门处理,有可能面临着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法律风险。”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条企业综合实力中:“(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七星级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十二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七星级认证证书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主要参数及配置中第4条更正为:“▲额定载质量(Kg)≥9300”。
4、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主要参数及配置中第6条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 (°)≥17/13”。
5、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主要参数及配置中第7条更正为:“▲前悬/后悬(mm)≤1430/2120”。
6、本项目报名时间延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
7、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00秒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 大丰政府采购系统”发布的项目答疑文件,按更正后参数及证明材料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未按答疑文件要求响应,由此导致的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6号1幢
项目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朱绍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