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2025-12-09 09: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1-19 17: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09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12-09 09:00 |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E************001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如下:
问题1、余方弃置按3km计取,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因柏洋地处山区,弃土场地相对方便设置,预算弃土运距暂按3km计取,结算按实际距离计取。闽建〔2024〕9号文是关于桩基的,本项目目前无涉及该项设计内容,本项目建设工程的范围和内容以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