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2-01741
二 、 项目名称:浑南区2025-2026年冬季除雪外雇铲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浑南区2025-2026年冬季除雪外雇铲车采购项目002包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春市宽城区小南街小南棚户区(华大.天朗国际)B-34幢302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446,000(元)
评审总得分:95.3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浑南区2025-2026年冬季除雪外雇铲车采购项目002包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2025-2026年冬季除雪外雇铲车采购项目002包(C******其他租赁服务)
******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铲车规格、数量及服务要求(每包组): (1)铲车规格:50型号,需完全匹配采购人提供的除雪推板;每包组须提供20台铲车。 (2)每台铲车至少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且保证驾驶员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相应车型),身体健康,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驶员必须听从采购人带队领导的指挥,并遵守除雪任务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如发生特殊情况,供应商须安排替补司机保证除雪作业; (3)供应商所提供的除雪铲车需具备租赁期间车辆保险为在保状态,并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车辆出现事故及交通违章,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同时不能影响除雪任务的完成时间及质量; (4)租赁前由中标供应商加满油,服务期结束由采购人加满油,服务过程加油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5)采购人按照各级除雪指挥部及上级部门要求,提出除雪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待命,保证采购人租赁车辆的使用数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的用车需求; (6)所有雇佣铲车需按采购人要求指定地点停放,服从采购人安排。 (7)作业期间,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如有损坏或故障影响除雪工作的,须及时更换,若不更换扣除此台车辆租赁费用,扣除标准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飞、牛轶斯、周国师、王家仁、常曙光(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浑南区2025-2026年冬季除雪外雇铲车采购项目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 址:浑南区飞云路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黄子耘、孙天琦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浑南区2025-2026年冬季除雪外雇铲车采购项目(终稿).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浑南区2025-2026年冬季除雪外雇铲车采购项目002包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0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