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农村局关于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二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ZBGJ-GH2025-0013。
2.3交货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
2.4主要采购内容:采购18台移动泵车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完成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十二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服务。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前供货并安装完毕;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十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二十二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第二十二标段招标控制价:37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对本次采购清单内的核心产品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单位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第二十二标段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办公室
电 话:******
招标人:饶河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吕先生
招标人地址:饶河县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52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