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小型水库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答疑澄清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JCZC2025-09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县小型水库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中:2.2、视频监控高清球机、2.3、AI智能视频监控的“评审依据:以上1-6条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备CMA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现澄清更正为:“评审依据:以上1-6条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备CMA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局本级
地址:******服务中心11-1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恒丰花园西区12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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