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县金盆水库工程初设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 以 巫溪发改发〔2024〕848号文(项目代码:2403-500238-04-01-6378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国债、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巫溪县金盆水库工程初设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巫溪县尖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巫溪县金盆水库工程位于重庆市巫溪县尖山镇,新建水库为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62.45万m3。本水库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灌区工程、库区防渗工程以及其它工程组成。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3972.3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625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测量范围及内容:按《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619-2021)规定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完成金盆水库工程渣场(1:500)、灌区工程(1:500)的地形测量工作,并提供相关图纸。
2.4.2勘察范围及内容:按《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619-2021)规定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完成金盆水库工程库区、枢纽区、渣场、料场及灌区的地质勘察工作、含地质钻探及岩土试验,并提供相关报告。
2.4.3设计范围及内容:按《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619-2021)规定深度要求, 编制完成《巫溪县金盆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水库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水库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预算书及相关技术文件,完成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金盆水库工程初设报告编制完成期限9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预算书完成期限为初设批复后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巫溪县马镇坝文景路68号宁之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鲁能星城六街区2栋 |
联系人: | 肖志迪 | 联系人: | 邓玉玲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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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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