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现对“禹会区排水主管网及防涝设施提升完善项目初步设计”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具体如下:
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一:2.1企业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2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污水管网改造或排水管网改造或雨污分流改造或管网修复初步设计业绩。
现修改为: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污水管网改造或排水管网改造或雨污分流改造或管网修复初步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事项二:2.2项目负责人要求 2.2.2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具有至少1个单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污水管网改造或排水管网改造或雨污分流改造或管网修复初步设计业绩。
现修改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具有至少1个单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污水管网改造或排水管网改造或雨污分流改造或管网修复初步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内容,以本次澄清或修改内容为准,本次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