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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扶风县韦水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委员会黄设生产技术[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扶风县河务工作站,招标人为扶风县河务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韦水河扶风段;
2.2 工程规模:扶风县韦水河拟治理河长26.7km,对该河道有防洪任务段进行防洪治理,负责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和工作。
2.3 项目投资总额:3409.92万元;
2.4 服务期: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扶风县韦水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编号: E******11gkoysi6gq001;标段类型:勘察设计;
2.6招标范围:标段1:扶风县韦水河拟治理河长26.7km,对该河道有防洪任务段进行防洪治理,负责防洪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和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扶风县韦水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法人为独立法人,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后的资产负债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企业加密锁登录〉CA登录〗),选择水利系统,进行投标确认。2.网上投标确认后,请于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由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附社保平台查询截图)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并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B座1508室)核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符合条件者受理成功后,使用CA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12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及纸质文件同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5开标室
七、其他
7.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标书并行方式,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负踏勘现场费用和安全责任。
7.3、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办理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见陕西省工程建设交易(广联达)系统操作引导指南。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7.4、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
7.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6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等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扶风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扶风县河务工作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扶风县新区南二路西段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B区六单元2506室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效强 | 联系人: | 张文洁 |
| 电话: | ****** |
电话: |
1******64 |
| 传真: | 传真: |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 网址: | 网址: | ||
| ******银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