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老醋科技融合产业园-老醋产品综合批发中心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永春县老醋科技融合产业园-老醋产品综合批发中心(招标编号:永建招字[2025]056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计划工期”均修改为:总工期为176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2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注: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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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