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监理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5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监理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批投资[2025]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新河县白神首乡、荆******************街道两侧修缮 33050 平方米,胡同修缮49000平方米,旧水泥路面改造2587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安装440 盏,防渗管道建设 12500 米,修建防渗渠 1954 米,翻建防渗渠及配套 1200 米,翻建涵洞2个,铺设管道260 米等基础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打印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3 00:00 至 2025-06-09 23:59 ,登录 惠招标(******/)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2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有限公司 吴昊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农村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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