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巴州轮台县委党校食宿楼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HY-GKZB(2025)-1120
项目名称:巴州轮台县委党校食宿楼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5869
最高限价(元):39586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州轮台县委党校食宿楼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5869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货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的各项配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锁进行相关操作。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本次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招标、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锁和学习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按招标公告要求缴费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
5.招标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须知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轮台县委党校
地 址:轮台县轮台镇文化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愿暻智慧生态产业新城5栋5层0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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