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原群丰冶炼厂(含罗家大塘)涉镉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元区原群丰冶炼厂(含罗家大塘)涉镉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天元区原群丰冶炼厂(含罗家大塘)涉镉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天发改审(2022】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株洲市天元区原群丰冶炼厂(含罗家大塘)涉镉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天元区原群丰冶炼厂(含罗家大塘)涉镉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长岭工业小区;
2.3项目基本情况:天元区原群丰冶炼厂(含罗家大塘)涉镉遗留污染源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原群丰冶炼厂遗留废渣及罗家大塘和厂区沉淀池底泥进行清挖,并进行资源化处置,包括罗家大塘污染底泥 6497.22m3、原群丰冶炼厂范围内南部沉淀池底泥956.74m3:(2)对厂区遗留废渣4377.08m3进行清挖及资源化处置;(3)处理罗家大塘和厂区南部沉淀池存余污水20784.02m3(4)对清挖后的场地进行原位风险管控,废渣清运后,对罗家大塘、原废渣区与沉淀池进行粘土回填与生态恢复 11921 m3(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投资额:1544.82万元;
(设计指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投资额:1544.82万元;
2.4 标段划分:天元区原群丰冶炼厂(含罗家大塘)涉镉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
2.5 工期要求:24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1,
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2026-08-28,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7 其他:无(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其中: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 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施工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 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2)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及以上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1人
①拟任安全员具有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岗位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的具体资料。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投资额:不少于772.41万元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50 % (规模比例) 工程类别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投资额:不少于772.41万元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50% (规模比例) 工程类别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4.6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发包人要求、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 。
-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响塘社区
联 系 人:罗佳瑜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88号中信庐山一号924号
项目负责人:陈会亮(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裕成、龚晨曦(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09号
电 话:073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20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