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113-00012-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沈北新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无人机飞防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113-00012
四、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联系方式:******332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8-1号1#研发楼1层会议区1-2号会议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作业飞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控数据。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2.最大飞行速度:6ms;3.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4-6米;4.亩喷液不低于2升;5.完成面积不少于6.304万亩次。三、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且物资到指定地点后,半个月内完成全部飞防任务(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及条件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五、验收标准及方法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六、售后要求1.热线支持:(2)小时内响应;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七、最高限价:314,000.00元。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96,288.00元
合同金额:296,288.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