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临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临城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5]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571.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856.7万元;建设规模:现有泜河污水处理厂仍按既有排放标准进行出水排放,仅对部分设备更新;重点将城北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使其处理规模达到5000吨/日(采用改良A20工艺),并完善水质监测等配套设施,城北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后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类四类标准,建设地点:临城县泜河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污水处理厂院内。
2.2计划监理服务期: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365个日历天。
2.3其他: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2.2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8/。 (三)其他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和监理员3人。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9 00:00:00至2025-11-2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2)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楚玲锋,联系电话:03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临城县岐山湖大道 61 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尚品 国际 7 号楼 2 单元 1203 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宋亚杰 | 联系人: | 楚玲锋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银行: | / | ******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