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2025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工程(S210、S321)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缙招标JT2025-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2025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工程(S210、S321)(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关于缙云县2025 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工程(S210、S321)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丽公航运〔2025〕66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S210仙景线K75+487~K83+997段、S321椒江-武义线K139+223~K143+150段。实施总里程12.437km(以单幅计),其中S210仙景线实施里程8.51Km,S321椒江-武义线实施里程3.927Km。核定工程预算 1921.1782 万元。
原路技术标准
S210仙景线K75+487~K83+997段: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双向单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过村路段路基宽度9m,非过村路段路基宽度10m,过村路段断面布置为2×3.5m行车道+2×1.0m硬路肩,非过村路段断面布置为2×3.5m行车道+2×1.5m土路肩;K75+487~K76+540段原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5cmAC-16C中粒式沥青砼上面层+7cmAC-20C型中粒式沥青砼+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K76+540~K83+997段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为22cm水泥砼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S321椒武线K139+223~K143+150段: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双向单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为7.5m,断面布置为2×3.0m行车道+1×1.0m硬路肩+1×0.5m路缘带。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20cm水泥砼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设计方案
(一)S210仙景线
沥青路面病害处治路段(K75+487~K76+540段),里程1.053公里,挖除面层实施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后回铺面层,路面标高不变。
水泥路面“白改黑”过村路段(K77+520~K78+060、K78+760~K79+340、K79+500~K80+020、K81+760~K82+171、K82+200~K82+275、K82+282~K82+574、K82+603~K82+820、K83+460~K83+676、K83+880~K83+997段),里程2.968公里,挖除面层且病害处治后铺设:4cmAC-13C(SBS)沥青混合料+6cmAC-200沥青混合料+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原20cm水泥稳定碎石。
非过村路段:(K76+540~K76+557、K76+611~K76+702、K76+737~K76+786、K76+816~K77+520、K78+060~K78+760、K79+340~K79+500、K80+020~K81+760、K82+820~K82+873、K82+891~K83+460、K83+708~K83+880段),里程4.265公里,原路面共振碎石化且病害处治后铺设:4cm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粘层+6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合料+封层+原22cm共振碎石化处理后砼面层+原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桥梁路段(K76+567~K76+611、K76+702~K76+737、K76+786~K76+816、K82+171~K82+200、K82+275~K82+282、K82+574~K82+603、K82+873~K82+891、K83+676~K83+708段),里程0.224公里,加铺4cmAC-13(SBS)沥青混合料。
(二)S321椒武线
S321椒武线K139+223~K143+150段,里程3.927公里,原路面病害处治且纵横向裂缝粘贴应力吸收贴后加铺4cmAC-13C型(SBS)改性细粒式沥青+原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原20cm水泥稳定碎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线路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病害处治、水泥路面“白改黑”、路肩修复、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改造及完善等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7月01日,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工,电话0578-******,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98、0578-******。
4.5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1@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6月15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06月1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3)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街道东门小区8幢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14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马工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78-******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6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