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姚安县工业园区(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
项目法人: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39hm2
防治标准:西南岩溶区一级
开挖土石方:8.79万m3
回填土石方:1.50万m3
弃渣量:7.29m3
弃************有限******有限公司进行堆放,供该项目作为回填土使用,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弃土场。
水土保持总投资:88.10万元
许可决定文书号:姚行审决字〔2025〕25号
许可证书名称: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决定日期:2025年3月25日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25日
项目名称: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姚安县工业园区(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
项目法人: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39hm2
防治标准:西南岩溶区一级
开挖土石方:8.79万m3
回填土石方:1.50万m3
弃渣量:7.29m3
弃************有限******有限公司进行堆放,供该项目作为回填土使用,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弃土场。
水土保持总投资:88.10万元
许可决定文书号:姚行审决字〔2025〕25号
许可证书名称: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姚安县工业园区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决定日期:2025年3月25日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