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服务中心展陈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招标文件预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服务中心展陈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展陈建设项目EPC
2、建设内容:1、******服务中心面积约 2850.54 ㎡展陈建设,展陈大纲编制、展陈方案设计、施工,多媒体软硬件设计、制作、安装;2、以上项目内容全过程监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1:******服务中心展陈建设项目EPC
标段2:******服务中心展陈建设项目EPC监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服务中心展陈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文件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hhht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srdzbb@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长安金座C座三单元22层
邮编:0101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联 系 人:王强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长安金座C座三单元22层
联 系 人:高永峰 武浩波 杨友林 田苗
电 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hhht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服务中心展陈建设项目EPCdocx.docx
******服务中心展陈建设项目EPC.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