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C【2025】1120号;
******消防评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包1:300000.00元;包2:1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消防设计审******************医院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现************医院运营安全合规。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内容:
******消防整改。
******消防评定工作;
5.4服务期限:
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5.5服务标准:
包1: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包2: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出具鉴定级别报告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包段号 | 包段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包1 | ******消防整改。 | 300000.00 |
包2 | ******消防评定工作; | 150000.00 |
6、合同履行期限:
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templet/index_7.jsp)完成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
3.2资质要求: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并提供网页截图;
包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
3.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内容需包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卫生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448号
联 系 人:程胜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
联 系 人:王玉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
联系方式:******